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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购火柴枪给孩子当玩具 被控非法持有枪支

时间:2017-01-12 09:32 作者:小波 点击:
导读:网购火柴枪给孩子当玩具,却被鉴定为枪支。近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叶某提起公诉。

男子网购火柴枪给孩子当玩具 被控非法持有枪支

▲火柴枪 资料图

  网购火柴枪给孩子当玩具,却被鉴定为枪支。近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叶某提起公诉。

  2016年9月27日上午,叶某在路上被交警拦下,并被发现车座储物箱内藏有一把火柴枪。经鉴定,该火药枪以火药为动力,具备火药枪的本质特性,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应认定为枪支。

  “这把枪是我在淘宝上花148元买的,是买来给孩子当玩具玩的。”叶某说,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会因此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检察员黄小平说,据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的,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在缺乏辨别能力的情况下,市民不要在网上或其他市场购买类似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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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将再审“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量刑不当

▲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

  10月18日下午5点,走出福建高院大门,拿着儿子案件再审决定通知书的胡国继,激动地给几位同在宁德的四川老乡打去电话,邀他们到家中好好喝酒庆祝一下。

  胡国继的儿子叫刘大蔚,18岁时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经福建泉州中院一审、福建高院二审后判处无期徒刑。认为量刑过重的刘大蔚在狱中不断申诉,他的父母也从老家四川省大竹县搬到福建省宁德市,一边打工,一边到法院反映情况。

  10月18日下午,澎湃新闻从福建高院了解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再审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

  胡国继告诉记者,10月17日她接到福建高院书记员电话。在电话里,书记员告知第二天来福建高院一趟,讨论下刘大蔚的案情,还提醒“最近最好不要离开宁德,有什么事情就可以及时通知到”。

  那时胡国继就有预感:儿子的案子或许有重大进展了。上一次案件进展是今年4月12日,胡国继接到福建高院法官通知,告知福建高院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复查。“又过去了半年,案情应该有新进展了吧?”

  第二天下午,胡国继和丈夫刘行中一同来到福建高院,之后高院法官将案件再审决定书交到了两人手中。“虽然有些预感,但拿到决定书时心情还是特别激动!”电话中的胡国继难掩欣喜。

关键字:非法,枪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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