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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普及难 律师建议开罚

时间:2014-04-11 10:28 作者:起跑线 点击:
导读: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地走进普通家庭,作为保障婴幼儿乘车安全的儿童安全座椅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地走进普通家庭,作为保障婴幼儿乘车安全的儿童安全座椅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然而,记者今天在走访中却发现,无论是市场销售还是家长认同度,儿童安全座椅的现状却并不理想。而目前的法规也只是建议使用,并没有处罚性措施。

    险情

    宝宝飞出怀抱撞上车门

    4月5日晚,在嘉兴做小生意的杨先生夫妇在老家过完清明,带着出生才50多天的宝宝连夜驱车赶回嘉兴。6日凌晨时分,车行至长兴服务区,杨先生有些困,便换妻子来开车,自己则抱着宝宝坐在副驾驶上。

    然而,没过多久,杨先生的妻子被刚刚升起的太阳晃了一下眼,下意识一脚刹车踩下去,轿车猛地撞上了塑料隔离墩上,随后又和金属护栏发生刮擦。由于夫妻俩都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太大的损伤。只是杨先生抱在怀里的宝宝,却在惯性作用下脱手甩出,脑袋重重地碰到了车门上。

    幸运的是,在当地交警的一路护送下,伤重的宝宝很快被送到医院,经过紧急救治后,情况基本稳定下来,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探访

    儿童安全座椅卖得不多

    没有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怀抱宝宝坐在副驾驶座上,这是这起事故中杨先生犯的两大错误。“我系安全带了,宝宝也抱得很紧。”然而,杨先生不知道的是,对于4岁以下的儿童来说,无论是安全带还是父母的怀抱,都比不上儿童安全座椅安全系数高。只是在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却并不高。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天长路上的汽配城,在数以百计的店铺中,只找到一家有卖儿童安全座椅,且只有同一品牌的两款产品,挂价680元。“很多人不愿意用这个,买回去用不了几次,我们一般不进货,你想要就上网买,又便宜品种又多。”在另一家店铺中,老板好心提醒。

    记者随后上网浏览,发现果然如这位老板所言,天猫商城中儿童安全座椅的搜索页面多达56页,有上千种品牌、型号的座椅可供选择。这些座椅的价格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德国产的质量最好,也最贵。”一位店主告诉记者,儿童安全座椅的销量并不算太好,一个月只能发出百余件左右。

    无奈

    家长们认同度不高

    造成儿童安全座椅销量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年轻父母的态度。记者采访中发现,大部分家长认为安全座椅用起来不方便,且价格较贵,实用性不强。 “宝宝坐着不舒服,一坐进去就拼命哭。”宋先生的儿子1岁多了,正是爱玩爱动的年龄,为了保证开车时儿子的安全,他有了买安全座椅的打算。在下单前,他向已经购买过的同事借了一个座椅试用了一段时间,可能每次他将儿子放入座椅时,儿子就拼命抵抗,他只好放弃了购买的打算。

    即使是已经购买了安全座椅的家长,也不完全认可其实用性。高先生2岁多的儿子并不排斥安全座椅,可是在实际使用中,他发现上面的安全带并不能完全将儿子固定,“小孩胳膊细,安全带动不动就掉下来了。”高先生说,由于全身都被固定,时间一长,儿子就觉得难受,开始自己鼓弄起来,这让他更不放心。

    执法

    只是建议但无惩罚措施

    虽然家长们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的认同度不高,但是在实际测试中,安全座椅确实能够大大提高安全性。一些地市已经规定适龄儿童乘车时,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也规定“携带儿童时应当使用与其年龄相适应的儿童安全座椅”。

    然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由于条例只是要求“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并没有要求强制执行,更是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交警部门在实际生活中,只能向驾驶人提出建议,并不能强制进行检查或处罚。除此之外,民警还建议驾驶人尽量不单独开车带孩子出行,以免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

    建议

    未来将明确处罚加大监管

    对于条例中使用的“应当”一词,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智灵将其解释为“必须”,他认为,家长应该对婴幼儿尽到完全保护责任,而如果因为没有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发生意外,家长将负有很大的责任,“在国外,出现这种情况,家长可能会被剥夺抚养权,甚至被拘留。”

    唐智灵表示,要改变目前的情况,一方面要完善法规,将一些处罚性措施明确下来,让家长们心中存有敬畏。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应该加强检查力度,以此来增强家长们的意识,“当然,这样做的工作量很大,执行起来也很难。”

    唐智灵的这一说法在网上也有反映,部分网友在网上发言称“应该把配备安全座椅作为强制措施,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有的网友还找出前段时间巴西总统被处罚的例子,“抱着年幼外孙乘车外出,没把孩子放在安全座椅上,不都被处罚了嘛。”

    今年3月1日,经过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在保障儿童乘车安全方面,新增“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驾驶座位”,以及“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应该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据悉,这是地方立法中首次规定儿童不得乘坐在副驾驶座位同时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虽然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硬性规定只是地方性的政策,但也象征着人们对儿童乘车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

    延伸阅读

    国外儿童安全座椅相关规定

    美国:美国各州法律将安全座椅规范年龄的上限从4岁提高到6-9岁。在从严立法的州,凡载有4~9岁儿童的家长,如果驾驶汽车时,车内没有儿童增高型安全座椅,即使儿童系了安全带,各州警察仍可按规定视驾驶人员违规,开出25美元到500美元不等的罚单。

    加拿大:安大略省规定,9公斤以下(20磅)的婴儿坐自家车必须放在“婴儿椅”里,这种“提篮式”的椅子须安置在汽车的后座,而且脸朝车后。同时专家建议,12岁以下的儿童最好都坐到后座。在安大略省,如果发现儿童乘车不遵守安全规定,开车人将被开125加元罚单。

    瑞典:早在1982年就开始制订法规,要求7岁以下儿童乘车时,车上应备有保护儿童安全的装置。到目前为止,这种安全装置的使用率已上升到95%。

    澳大利亚:1985年正式立法,规定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1985-1990年间,在遭遇车祸的儿童中,71%的儿童因正确地使用了经过安全测试的儿童汽车座椅而避免了致命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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